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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安全暨災害防救 / 校園災害防救機制

為妥善組織校內人力共同推動災害防救相關作業,於減災、整備、復原時期,由校長擔任召集人,成立校園災害防救委員會,負責學校災害防救相關事宜規劃。依校內人事架構自行調整分配,委任執行秘書一名,進行管考各組作業與協調工作執行事宜,另依據防災任務內容分配人力成立「減災規劃組」、「校安行政組」及「防災教育推動執行組」三組,落實平時減災、災前整備及災後復原等災害防救工作。

 

校園災害防救委員會組織如圖所示:
校園災害防救委員會組織
 
當災害發生,本校啟動校園災害防救緊急應變組織,由指揮官(校長)發布救災指示,各分組之負責人指派分組成員執行,確保災時分組能快速進行救災行動,且為確保緊急應變組織之行動,應變小組定期安排相關演練,以提升災時應變之能力。
校園災害防救緊急應變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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