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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制學生藥物濫用 / 紫錐花社團組織章程

育英醫護管理專科學校紫錐花社組織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章程依據「育英醫護管理專科學校學生社團活動實施辦法」制訂之。
第二條 本社全名為「育英醫護管理專科學校紫錐花社」(以下簡稱本社)。
第三條 本社成立之最高原則為「春沐校園,暉映學子」。
第四條 本社成立之目的,乃為宣傳「毒品」之害處,以維護防制學生健康,促進身心正常發展,為國家培育優秀之青年。
第五條 本社社址為「高雄市三民區大昌二路420巷15號」,電話  「(07)3970995」。
第二章 社籍
第六條 凡本校學生均可在社團遴選時加入本社。
第七條 每學期由社長考核提出表現不好之社員,經指導老師同意,給於退社之處分。
第八條 本社社員應有「志為反毒尖兵」之自我期許,未經社長或指導教官准許不得退社。
第三章 權利義務
第九條 凡本社社員參與活動之後,除加蓋活動記錄卡之外,並依表現給予適當獎勵。
第十條 本社學年末由社長選拔績優社員數名,由指導教官核定於學年末頒獎表揚。 
第十一條 本社社員皆有擔任幹部之權利。
第十二條 本社社員加入之後應繳交社團活動之費用,以作為社團基金。
第十三條 本社社員應遵守章程之規定,並服從本社之決議案。
第十四條 本社社員應有反毒之信念,不可以身試法,如有違背將以校規加重處分,並立即予以退社。
第四章 社員大會
第十五條 社員大會於每次舉辦活動前後召開一次。
第五章 幹部
第十六條 本社得設社長、副社長各乙名,由前任社長提名,經社員選舉通過,報請指導教官核示,實習一個月,正式上任,任期一年。
第十七條 本社社長得選一名秘書,以協助推行社務。
第十八條 社長下得設活動組:負責執行、策劃各項活動。文宣組:負責各項有關美工宣傳之工作。資料組:負責每週專題簡報,及文書處理工作。公關組:負責聯絡友社,及郵寄各式公關信函。總務組:負責社費暨有關庶務事項。
第十九條 各組得設組長、副組長各一名,由前任組長提名,經社員選舉,社長任用之。
第二十條 社長應總承社務,幹部應服從指揮,遵守各項規範,團結一致,為本社爭取榮譽。
第六章 幹部會議
第二十一條 幹部會議由全體幹部組成,分為臨時會議和專案會議。
第二十二條 臨時會議由指導教官宣佈召開,由社長召集。
第二十三條 專案會議在舉辦活動前後召開,由社長召集。
第七章 本社社本部管理辦法 
第二十四條 本社社本部得設一名管理員,得不定期派人打掃整理本部。 
第二十五條 本部所有東西均為本社所有,未經社長許可,不準攜出本部。
第二十六條 本部內不得飲食及大聲喧鬧。
第二十七條 本社社員若有需要使用本部場地得向社長申請,方准使用。
第二十八條 本部各種用具使用完畢後應放回原位,損壞或遺失則照價賠償。
第八章 活動須知 
第二十九條 本社社員不得假借本社名義欺騙師長。
第三十條   本社社員應積極參與各項活動。
第三十一條 本社社員應參與各項活動,不得無故不到。
第九章 師資
第三十二條 本社指導教官由「推廣紫錐花運動」承辦教官擔任。   
第十章 附則 
第三十三條 本章程於101學年度初修訂完成,並於101學年度開始實施。
社團目標:
本社希望能誠如紫錐花社團成立之目的:發揮紫錐花社團及幹部功能,使同學乃至國
人不再吸菸、吸食施打毒品、濫用藥物、感染愛滋、嚼食檳榔等,影響健康,甚至危
害生命之行為,構築一個快樂美麗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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