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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資格:本校在學學生

 

★申請條件:

    1.學生及其父母或法定代理人(學生已結婚者,為學生及其配偶)合計之家庭年

       收入經查調符合以下之件:

 

*上述負擔利息全額應自撥貸日起次月自行負擔利息。 

 

    2.學生及連帶保證人均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並有戶籍登記者。駐外公務員在國外

       出生之子女返國就學後尚未取得戶籍登記者,得先以居留證及中華民國護照申

       請。

    3.學生並未享有全部公費及全部學雜費減免,且未獲得政府主辦之其他無息助學

       貸款者。但如享有部分公費及部分學雜費減免者,應扣除部分公費及學雜費減

       免金額後,就該差額部分申請就學貸款。

 

★注意事項:

    1.每學期皆需持註冊繳費單至「高雄銀行」辦理就貸對保手續,並繳交撥款通知

  書至學生事務處體課組。(未繳交者視同未完成就學貸款手續,第一次辦理者請一併

  繳交三個月內的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2.欲取消就學貸款者,需至「學生事務處體課組」辦理取消手續,並至總務處出

  納組繳交貸款金額。

    3.具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的同學如欲申請「就貸生活費」,請先持證明至體課

  組申請『就學貸款生活費證明書』。

  (低收入戶最高可貸最高4萬元;中低收入戶最高可貸2萬元)

  

★辦理方法:辦理就學貸款須知

★高雄銀行-就學貸款專區

就學貸款償還通知單及還款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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