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 生 團 體 保 險
本校學生團體保險承保單位 : 國泰人壽
一、理賠申請文件
- 應備文件
1、理賠申請書
2、診斷證明書正本
3、收據(副本加蓋院章)
4、帳戶影本(限定學生為主)
5、未滿18歲者,請檢附學生、監護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若監護人非父母請檢附戶籍謄本(請詳細記事)
- 其他文件(無則免附)
1、骨折須附X光片
2、癌症須附切片病理報告
二、學生團體保險棄保說明
1.因學生保障需要,每位學生於每學期尚 需自費繳交部份保險費用,保障內容有意外、
住院及手術理賠、身故理賠等權益。
2.學生在學校延修課程或辦理休學者,因仍具本校學生之身份,可依其意願辦理學生團
體保險之加、續或棄保等,但自願放棄投保者,如因疾病或意外事故,導致身故、殘
廢或接受醫療治療時,皆不得向學校或保險公司申請理賠。
3.依據教育部補助私立大專校院辦理學生團體保險作業原則第四條第一項第五款規定,
選擇不參加團體保險之學生,仍應以書面將不參加本保險之情事通知家長。
4.學生團體保險棄保切結書(可親至健康中心領取或自行下載列印),未滿18歲者須請
家長或法定代理人親自簽名後將紙本親送(或郵寄)至身心健康促進組 健康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