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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學金
弱勢助學上學期申請,下學期註冊繳費單中補助扣除助學金金額(上學期須繳交全額學雜費)
注意事項:已申請教育部各類學雜費減免及以下政府其他助學措施者,不得再申請弱勢助學金 

生活助學金 

緊急紓困助學金 

校內住宿優惠 

不利處境學生多元生理用品專項補助
依據法規:大專校院不利處境學生助學計畫


助學金★申請資格:本校專4~專5學生適用,且不可與特殊身份學雜費減免補助重覆申請
★申請時間:每年8月~9月(依公告日為主),請備妥資料送達或郵寄至學務處體課組
(郵寄地址:807高雄市三民區大昌二路420巷15號)資料缺件者視為不合格。
弱勢助學上學期申請,下學期註冊繳費單中補助扣除助學金金額(上學期須繳交全額學雜費) ★申請條件:
(1)家庭年所得於90萬元以下 (2)家庭利息所得2萬元以下
(3)不動產價值合計未超過650萬 (4)前一學期學業成績60分以上
列計對象:父親、母親(或法定監護人)及學生,由學校送交資料至教育部查調所得
★補助金額:(由教育部查調資料)
| 家庭年所得 | 每學年補助金額 |
| 70萬元以下 | 20,000元 |
| 70-90萬元 | 15,000元 |
★應檢附證明文件:
1.申請表(請於 學生校務行政資訊系統 填寫列印)操作說明
2.(近三個月內)戶籍謄本(記事欄勿省略),成員須含父親、母親(或法定監護人)及
學生本人。
3.前一學期成績單影本。
註:父母離異者,若父母一方確實未共同生活或扶養,請另簽附切結書[←請點選]。
注意事項:已申請教育部各類學雜費減免及以下政府其他助學措施者,不得再申請弱勢助學金 補助。參考附件:政府各類助學金重複請領時給付優先順序


生活助學金為提供經濟不利處境學生每月生活所需費用,參酌全額獎學金之精神,本校辦理「弱勢學生生活服務學習助學金」:


緊急紓困助學金對於新貧、近貧或家庭發生急難(包括學生突發個人疾病、意外事故或其他緊急重大事件所致之急難情形)之學生,由學校依學生困難實際狀況給予補助。


校內住宿優惠提供低收入戶學生校內宿舍免費住宿及中低收入戶學生校內宿舍優先住宿(包括寒暑假)。


不利處境學生多元生理用品專項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