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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資料保護專區 / 個資事件通報說明

個資事件通報說明

 

一、 建立個資事故通報及受理程序
  1. 本校應建立完整之內部個人資料事故通報流程,當發生個資外洩時必須告知當事人並留下通報紀錄,若有通報而無相關通報記錄,事後將究責。
  2. 個資事故其通報方式依據本作業說明書「個資事故通報及受理流程」辦理。
  3. 接獲個資事故通報後,需依所通報之內容進行處理,並填寫本校【個人資料事故通報與記錄表】。
  4. 當違反個資法規定,導致個人資料被竊取、洩漏、竄改或其他侵害者,應於查明後以適當方式通知當事人。
  5. 應建立通報機制,確保所使用的方式(例如電話、簡訊、郵寄、email 等)可以通知到當事人,並留下紀錄。
  6. 個資事故通報單位依據各種管道向本校個人資料管理窗口進行通知,由個人資料管理窗口判斷是否為個資事件,若確定為個資事件後,將問題轉予權責單位進行處理,待權責單位處理完成後,將處理結果回覆個人資料管理窗口,由個人資料管理窗口判斷事件是否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並回覆個資事故通報單位,且保留相關紀錄。
二、 個資事故通報及受理流程
106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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